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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凌天明摇摇头:“风千烈是逃了出来,但他受伤太重,伤了心脉,没有三年就死了。”

凌天明转眼瞅着孙健,道:“据我所知,一十七年前虽然死了五掌门十二教主,又跑了风千烈,但剩余的人都被那个大人物所掌控了。他设立一个可怕的地下组织,将这些人全部吸纳进去。这个组织,就叫做‘黑夜’!”凌天明语气一转,变得阴沉,“而‘黑夜’这个如名一样的地下杀人组织,在这一十七年间不断壮大,吸收了更多绝顶高手进来,到今天已经是一个无比可怕而无孔不入的组织,而最可怕的是,这个组织不仅仅属于江湖,还属于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即便有这样的组织,我也从未听说过,黎大人,你要相信我啊!”孙健几乎是哭求着说。

“是吗?”黎斯淡淡地说,“我可能还没有同你说清,我昨晚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第一,在罗胜同叶芙蓉的尸身上,我只注意了‘一剑十三杀’的威力,却忽略了其余一些细微的伤害,比如罗胜脚踝后的一处淤痕,呈圆月状,凭我经验,这个伤痕应该来自于五丁门的断魂烈阳爪,而偏偏五丁门全部的弟子都是男性,而门中的这项绝学也只有男子可以学习,而在叶芙蓉腋下我也发现了同样的伤痕。有此一点,我就可以证明杀害罗胜的凶手并非青红这个娇弱女子,而是一个子男子。第二,就是我在金枪帮内的假山顶上一处非常隐蔽的发现了一排带血的脚印,因为沾染了血迹而使脚印保存了这么长的时间,而这个脚印印纹之间呈回旋陡立状,这个形状也就是衙里所说的豹纹靴,只能是官府衙门中的人才会穿这种靴子。而很不幸,我在发现这个鞋印的当晚就在你的厢房里找出了纹路大小一模一样的官靴,上面还沾染有少许的血迹。”

黎斯再望孙健,道:“孙健,你还有什么话说?”

孙健哭丧的脸渐渐平静了,转而换上了一副阴冷的神情,冷笑道:“果然不愧是紫令神捕,黎大人,领教了!”

“客气,既然如此,不想说点什么吗?”

“哼!不错,你推测得都对,我也的确来自于凌天明所说的‘黑夜’。其实当年凌天明摆下了这道局,我的主上就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安排我来到邺城。一来是为了查探凤翔岭火烧风千烈是否属实,再者,就是害怕风千烈会在死之前同围剿他的那些武林高手乱嚼舌根,而让我也同时监视着这些人。但当年他们这几个人守口如瓶,我也没发现什么异状,于是我就一直留了下来。但偏偏一十七年后,在皇城‘黑夜’秘密分堂却收到了一件特别的礼物,那是当年五州风云台大会的请柬,而请柬上的受邀人正是风千烈。皇城‘黑夜’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出送请柬来分堂的只是一个老乞丐,而老乞丐回忆说当时给他钱让他送这封请柬的人操着一口归州地方音。于是,顺藤摸瓜,我终于也在归州查出了这个人真正的身份,哼哼,就是同样身为邺城捕快的安灰!”

“安灰在临死之前供出了指使他送出这封请柬之人的姓名。”孙健瞥着凌天明道,“凌天明,就是你!”凌天明淡漠不语。“那杀叶芙蓉、罗胜呢?”黎斯问。“哼,‘黑夜’的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既然风千烈的请柬来自归州,这几个人都脱不了干系,为防当年风云台真相外露,当然是一个活口也不能留。”

“青红呢?”凌天明突然道,“青红也是你们的人?”

“当然,但她只能算是个叛徒。而主上也早已知晓了她的叛心,本想等着她亲手结果了你后,将她拉出来,做替死鬼,而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她。但谁知道,这该死的丫头竟然坏了我们的计划。”

“‘一剑十三杀’,是你杀的叶芙蓉跟罗胜?”黎斯再问。“明知故问!”孙健冷哼一声,“当年风云台在风千烈身上早搜得了‘一剑十三杀’的真本,只是这些年里,‘黑夜’所拢集的绝世秘籍数不胜数,区区一个‘一剑十三杀’算得了什么!”

“好,既然你已认罪!我就拿你回衙门!”黎斯道,身旁石问天却是双眼通红,大喝道,“你这混蛋,我要杀了你替帮主报仇!”眼见石问天冲过自己,黎斯忙伸手一拦,阻止道:“不可!”但黎斯万万没料到,甩刀刺向孙健的石问天陡然回了刀,饶是黎斯拼命后退,但还是腹部中了一刀,鲜血瞬间染红了青衫。孙健大笑:“你真的以为我会单枪匹马上凌云宫吗?”石问天解开了孙健的穴道,回头道:“久违了,黎大人。”

“你,你也是‘黑夜’的人?”

“不错。今天你听到的话太多了,拿命来!”孙健同石问天联手扑上,倏然,凌云宫大殿之上一阵剧烈抖动,黎斯同骨头身下的巨大石板猛地翻转过来,将两人像是掷石子般推向了旁边石壁,石壁同一瞬间裂开了一道缝隙,两人先后被打了进去。

接着,石壁重新关合。

耳边传来了孙健同石问天气极的骂声,眼前却是一片黑暗,慢慢的,一点豆大的光芒亮了起来,凌天明手执一盏油灯,目光熠熠地望着黎斯。

第十章凌云巅峰,舍我其谁

巨壁外,孙健一脸阴沉:“看来需要找些火药炸开这块石壁。”

石问天摇摇头说:“那得去邺城,一来一回不知道发生多少变故。不过我手中虽然没有火药,但我却有这个。”

“什么?”孙健望着石问天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瓶内咣当着一些浑浊的黄色液体,笑道,“软金水,这东西可溶一切金银,对付这石壁绰绰有余了。”

石壁内,黎斯轻轻将骨头平放在地上,望着豆大油灯下的凌天明,凌天明脸色始终苍白,但目光依然通透如同夜晚的明星。黎斯道:“你可以将剩下的故事讲完了?”

“剩下的故事?”凌天明笑笑,“你指什么?”

“风千烈的请柬,安灰!”黎斯蹙眉道,“我不明白你已经隐忍了一十七年,为何突然要暴露自己?将风千烈的请柬送往‘黑夜’分堂,无疑就是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不愧是紫令神捕,果然眼光犀利。”凌天明叹一声道,“你说的没错。方才我的故事只讲了一半,因为剩下的一半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讲,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黎斯平静地望着凌天明:“我很好奇你剩下的半个故事,莫不是风千烈根本没死?”

“不,风千烈的确重伤不治而亡。”凌天明沉吟一下,终于道,“只是风千烈并非一人亡命天涯,他的身边还有一人。”

“还有一人,谁?”

“他的独子!风骨!”凌天明道出,目光不由得落在了昏迷的骨头身上,黎斯会意过来,“是骨头?”

“不错,是他!”凌天明继续道,“骨头被他爹带入深山避世时才七岁,本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却饱受了生死冷暖,而且在他九岁时出了一次意外,失足落入深涧。落下深涧之时,骨头脑袋先着地,虽然没有死,但却落下了一个终生头疼的毛病,疼起来生不如死,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疼痛更加刻骨铭心。而当骨头十岁时,风千烈身亡,受了重大刺激的骨头引发了脑疾,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虽然他记不得什么,但藏在心底的仇恨让他牢牢记住了风千烈曾与他提及的几个人名。于是,他走出了深山,忘记了自己是谁的风骨,想凭借着心底里默默记住的几个人名寻找出自己究竟是谁,以及他的仇恨之源。”

黎斯目光微闪,道:“你送请柬入‘黑夜’,是为了骨头?”

凌天明望着伏地的风骨道:“请柬是我指使安灰送至‘黑夜’的。因为我知道‘黑夜’一直监视着邺城,乃至整个归州的一举一动,因为在这里有他们的一根心头刺。而这根心头刺就是当年围剿风千烈的六人,‘黑夜’始终怀疑这些人从风千烈那里听到了什么,于是‘黑夜’的杀手潜伏了整整一十七年。‘黑夜’行事不许有一丝的疏忽,我相信,如果我不送出请柬引他们出来,孙健等人会继续潜伏,一年,十年,甚至一辈子。而风骨已经离开了山林,步入归州,若他走入到这些人的眼目里,等待他的将是无休无止的杀戮。”

“于是,你先下手为强,在骨头暴露之前,打算牺牲自己来保护他?”黎斯面容几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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