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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罗布淖尔,风沙反而比外边要小了。
只是这里既然叫做“飞鸟不渡”,便自然还藏着更深的危机,曾经这里最大的危机是人,如今便只是自然而已。
王怜花走入这沙漠沼泽中不久,便感觉到有人跟在他的身后。
这紧跟着他的人,丝毫也没有隐瞒自己行踪的意思,何况一望无际的沙漠确实也并没有给人藏匿的空间。
那一身青衣在沙漠的荒风中显得格外醒目,起码要比他这个穿着乞丐服作流浪汉打扮的要醒目得多。
这跟着他的姑娘正是方才在白龙堆外阻拦他出手的人。
别人看不清那颗珍珠是如何打出的,他这个暗器好手却不会看不出。
说书人说到了昔年快活林的往事,其中当然有些不曾经历过此间事情的人,干脆用了些模棱两可和胡编乱造的说辞,可有一点却是他并不需要编造,也可以从这沙漠中最出名的一支劫匪队伍那里听来的——
便是快活王最后的结果。
当年的楼兰古城被焚烧殆尽,与快活王柴玉关一道葬身火海,同归于尽,就连死后尸骨都要纠缠在一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母亲王云梦,所以他就当然不乐意从这个说书的小子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当年他二人同归于尽,虽说是得偿所愿,但他还是免不了痛哭了一场算是全了儿女天性。
如今匆匆二十年过去,江湖上早已经没有了万家生佛柴玉关,没有了云梦仙子王云梦,就连他千面公子王怜花的名字都少有人提及了,他从海外远游十年回来,故地重游,算是重回陆上的头一遭出手,却不想后面还跟上了个小尾巴。
他止住了脚步,回头看去。
那青衣姑娘也停住了脚步。
“你跟着我做什么?”王怜花开口问道。
“我看你有些眼熟。”时年给出了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
王怜花此刻的打扮,就像是个刚从沙堆里捞出来的人一般,蓬乱的头发和未曾修剪过的胡子,让他脸上像是蒙上了一层面巾一般,只露出一双狡黠而漂亮的眼睛,一双不应该是属于一个已经年过四十的男人的眼睛。
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一张脸认出其他五官的位置都不大容易,像是结成一层硬壳的黄沙更是掩盖住了他的肤色,更无从说起什么叫看着眼熟。
“姑娘,你我素不相识,你方才动手救了人我没找你麻烦便已经够了,你还跟着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在往死路上送吗?”
王怜花有些无奈,若非是他这二十年间的游历让他早不像是当年一般凡事都要随性,他刚才就不应该是提醒对方别跟着,而是直接把人吓走,或者是干脆擒下算了。
谁知道他紧跟着听到那跟在身后的姑娘说的是,“肩宽十六寸二,胸围三十三寸,腰……”
王怜花的神情一怔,这正是他这两年量体裁衣的尺码。
他身上的乞丐服宽大,虽被这荒风一吹有些时候衣服便紧贴着身体,若是观察力细致入微的人,确实是有可能判断出身形的,可身后这个,他突然有些吃不准对方是个什么情况。
时年说看他眼熟并不是一句随便说的话,她觉得对方的身形跟她在上一个世界最后登上常春岛的时候,在其中一间住了隐居在此地之人的屋子里的衣服有些对应。
这天下身形相似之人何其之多,只是冥冥之中她有种直觉这二者之间或许是有些联系的,便跟了上去。
她这易容的造诣在此时也派上了用场,对方显然也是个改扮的高手,只是此地并不需要他拿出多少真功夫,这才让她看出了端倪。
“我说了,我瞧着你眼熟。”时年又说了一句。
有人跟在自己的身后说什么看着眼熟,对一个自觉自己在此地能认得出自己的,恐怕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的人来说,实在不是件让人觉得值得高兴的事,尤其是这人刚刚还和自己起了点看似无关紧要,却也涉及人命的纠纷。
“你若想跟就跟着好了。”他眼睛里流转过的清光被沙漠的尘土和额前的碎发挡着,只显露出一片木然,好像是在说时年认错了人,她若乐意跟便继续跟着好了。
时年却不这么看。
前几次去往不同世界的经历中,哪一次不是落地后不久便见到重要人物的,她全然没被这流浪汉打扮的人表现出的麻木和无所谓的状态影响,依然保持着与方才相同的距离缀在他的身后。
这人的武功非同寻常,自然也应当与此地江湖的什么势力有关才对。
时年如今是艺高人胆大,能有线索何必留手。
她看上去像是个绝不应该出现在沙漠中的大小姐。
王怜花怎么会没注意到,她方才用来救人的珍珠并不是来自她的袖笼之中,而是来自她的发间,像她这样的斗蓬样式,要在瞬息之间不露出自己的脸,却探入斗篷中的发间摘出那一颗珍珠打出去,眼力与手速缺一不可。
他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这十年间完全没涉足中原武林,便无从知道这到底是何处崛起的江湖新秀,又是个什么来头。
只是看到她在沙漠中行动自若,当天色从白日转为黑夜的时候,她熟练地从沙丘之中翻出了几根枯木,升起了一堆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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