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暮光黯淡的后山骤然变得凛冽起来,呼啸的风里隐约回荡着宛若来自天国的号角声,隐约有一道道烈光迸射出来。
即便是鹿不二听到这声音都很震惊,按理来说时间之墟里的人和物都只是一段来自过去的影像而已,本质上是不存在的。
那么可能性只剩下了一个。
有什么东西跟他们一样,也闯进了这里。
不,不对。
单看这个架势的话,那东西沉睡在这里很久了,但问题是他们一路走上山,都没有看到任何异常之处。
“临海军部目前最迫切的需求,就是解除笼罩在这座城市里的永恒领域。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想要解除领域的关键,并不在于起源之神,而是沉睡在这里的荒神。”陈璟有意无意地提醒了一句,默默凝视着脚下颤动的沙砾,眼神格外凝重。
她轻声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尊荒神应该沉睡在地下。只不过从气息上来看,祂是逐渐变弱的。最初我感应到永恒领域扩张的时候,祂应该是九阶荒神,但现在应该已经跌落到七阶荒神了。这是因为这尊荒神,代替着祂的主人,承受了永恒领域的消耗。而代价就是祂会不断的退化,直到退化到普通的霸主,接下来就会陷入茧中沉睡,再次破茧的时候会再次恢复到九阶荒神。”
武神保持着沉默,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个女人似乎看穿了他的真实身份。
正在把临海军区最需要的情报透露给他。
这座山峰剧烈地颤动起来,无数砂石滚动游走,一道道凄厉的地缝开裂,明亮的烈光寸寸迸射出来。
即便是他们俩都一阵摇晃。
险些维持不了平衡。
当天神沉睡的时候,荒神就是世上最可怕的灾难,象征着一条进化链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座,拥有毁天灭地的气势。
哪怕如今这尊荒神仅有七阶。
乍一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毕竟连巴别塔的高木砾都是第七理性界,但问题是这两者之间基本没什么可比性。
还是那句话,位阶只是一个区间,五百年前新纪元刚开启的时候还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那個时候大家见面,只需要感受一下彼此的能量波动,就知道该叫你蝼蚁还是前辈。
但随着进化者的体系愈发的花里胡哨,各种能够越阶杀敌的猛人出现,这玩意就渐渐不被那么看重了。
而荒神所代表的基本就是最高的配置。
就像小时候看《数码宝贝》的时候,当时七个被宣召的孩子每个人都能进化成完全体,但就是打不过同等级的吸血魔兽。
“我们要不要跳崖?”
武神沉默片刻,忽然问道。
“没用,一旦被荒神锁定,除非你能一瞬间逃出一百多公里。这种事情只有梅丹佐一个人能做到,这也是为什么当年他尚未成就王国的时候,就敢满世界挑战荒神们的原因。”
陈璟额头沁出一丝细汗,轻声说道:“但很奇怪,按理来说这个时候祂不应该苏醒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唤醒了祂!”
此刻的鹿不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他的天神之种在狂跳,他总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对方是被自己给唤醒的。
轰隆一声。
沙土飞扬起来,大地轰然崩裂。
伴随着无数道喷涌而出的烈光,燃烧着金色光焰的巨手骤然从地底深处探了出来,它仿佛是世界上最纯粹的能量体,遍布熔岩般烧灼的纹路,掌心竟然有一枚神怒的竖瞳!
虚幻的金色锁链缠绕在手腕上,隐约有咆哮声响起!
仿佛即将把天空给捏碎!
轰隆!
神威浩荡。
光焰无穷无尽的喷涌。
那是无穷尽的能量喷薄时所产生的等离子体,世上已知的唯一能做到如此量级的,唯有起源之神所掌握的不朽之力。
很难想象,这条序列最初的异鬼,看起来就像是地狱里的恶魔,但后续的进阶里竟然能够展现出如此庄严的神性。
转瞬间,巨手掌心的神怒之瞳锁定了他们。
无尽的光焰蓄势待发!
“完了,打不过,要死……”
你们一个都别想重生 我在异界当除妖师 重生北宋的那些年 余摆摆一家穿越后的日常 灵魂深处传来来自星空的使命 我亦神明 侄儿莫慌,待我端了这盆煞星 原来不爱一个人这么简单 我真不是你们的王 鬼上我身 双行孤客 开局一把菜刀我在亮剑当伙夫 星空血梦 王爷的温暖宝宝驾到 星空战国英雄传 火红年代:手搓战机到院士 曹泽的乡村幸福生活 我在末世做酒店管理 分手后,一首体面全网痛哭! 丑女涅盘,残废世子宠翻天
一个懒惰的少年,因性格原因选学了无人问荆的光系魔法,却无意中踏近了命运的巨轮,一步一步的成为了传说中的大魔导师。...
昔日威震诸天神域,万世轮回后惨遭灭门!残酷的诅咒,万世的仇恨,谭云立志,不再沉沦!为了挚爱亲人,从此一步步踩着仇人的尸体超越巅峰!逆天杀戮,纵横万界,唯我至尊!...
关于超神学院之规则降临者墨承然穿越到超神世界,觉醒了神级扮演系统,能够从诸天万界中抽取扮演的人物模版,获取那个人物的实力。光头强?!我需要扮演的角色?!老天,你是在逗我玩吗?!一个伐木工,放在这超神世界里,这不妥妥的炮灰吗?墨承然万般无奈之下,融合了光头强。却不想,这个光头强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阁下身手的确不错,有我那两位故友的影子。但,也仅仅是影子罢了!在你眼中,我或许是一位修罗,但在我那两位故友的眼中,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伐木工人。阁下的实力,在外界已属一流。只是,仅凭这样,却连踏入那片森林的资格都没有。我不拿出电锯,就已经是对你的仁慈了!赵信我堂堂闪电信,在速度方面居然比不过一只松鼠!葛小伦我这不败体,在那只鼹鼠的爪子下宛如一张白纸那样脆弱!天使彦开什么玩笑,我雷鸣战神居然在雷电这一方面输给了一头熊!...
关于穿成六零小可怜,木系异能搞种植林绮从末世来到六零年代,进入一个饿死的傻子的身体内。她用半年时间也没能完全掌控这具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动作迟缓,说话不利索,双眼时常空洞无神于是,外面的人传林家老三不痴傻了,但成了弱智。总归还是个傻子。傻子林绮成了哥哥亲事上的绊脚石,在哥哥相亲接连失败之后,她被亲姐姐报名上山下乡,成为了一名知青。傻子林绮被安排了最简单的活,一开始,除了吃不饱,日子还算轻松。可没多久,痴傻却富有美貌的林绮被人看上了。傻子也有人娶?少见多怪,人是傻,又不是不能生。她好看啊,每天对着那张脸,心情好。把她嫁了也好,嫁出去后有人养她,她就不会拖累我们了。林绮嫁人也不是不行,只是嫁给谁,她自己选。林绮把认识的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挑中那个矮矮瘦瘦的少年。就你了。林绮道。架空文,拒绝考究!...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则应。三度轮回,只为重归故土,夺回那已蒙尘多年的无上荣耀。苦练七十二绝技,只为征战三界,踏血问仙,令苍生俯首,我自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