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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3页)

“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不死族遭到神魔联军的攻击,灭族之际,它们召唤出了不死军团。正是因为有了不死军团的牵制,不死族才能安然撤离洪荒大陆。要不然,它们早已经灭族。”

李易默然,这个消息实在是太震撼了。传说中的不死军团,魔帝也无法消灭,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有了那样的军团做后盾,还需要怕谁?!

难怪不死族让神魔两族都感到恐惧、忌惮。有这样的怪物存在,神魔能睡好觉,才怪!

突兀地,李易竟有种迫不及待前往不死族地,接受不死传承的冲动。若是有了那样的军团,李易都没必要辛苦修炼了。天地之间,三界之中,哪个地方去不得?谁要是看不爽,直接拉出不死军团,干死他!

我有不死军团,我怕谁?

如是一想,心跳不由地加快跳动。极力不让自己看向夜无眠手中的不死魔令,李易大口喘气,让自己保持冷静。冷静下来,才能分析。

先不谈自己能不能得到不死魔令,光是不死军团,若真如同传说中描述的那般强悍、恐怖。不死族只怕早就称霸三界了,它们又何苦隐世不出?

有利,必有弊。

不死军团,并非表面上描述的那么好。它的背后,不死族付出的代价,只怕也是惊人无比。

想通这一点,李易心跳渐缓,再次看向不死魔令时,不再那么激动。沉吟片刻,李易淡然道,“你口中的族地,在哪?”

“不死界!”

李易的表现,夜无眠自然看在眼里。他心中暗笑,脸上却没有任何变化,“进入不死界,一样需要身份令牌,才能开启界门。所以,大外甥你要是想去族地,最好用夜魔令通知我。”

“谁是你大外甥?”李易脸色一变,冷然道。

“哈哈……”夜无眠大笑,一拍胯下的变异狼,转过身往来时的方向行去,“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名字‘夜天释’,已经记载入我族族谱,你已是我不死族人。所以大外甥,你是跑不了了。另外,若是碰到一个蓝色长卷发、手持斜月刃怪异兵器的邪气男子,记得有多远跑多远。”

“蓝色长卷发、斜月刃怪异兵器?”李易低声喃喃,眼中若有所思,忽地想到了什么,忙朝走远的夜无眠喊道,“他是谁?”

“夜天邪,老二的儿子,你的情敌!哈哈……”夜无眠也不转头,只是向后挥了挥手,大声笑道,“对了,刚才我只是测试测试你。那些人类的命,还是留给你自己慢慢处理吧。大外甥,再见了。记得别让夜天邪给宰了,哈哈……”

笑声中,夜无眠和他的几个手下,骑着变异狼,身形缓缓消失于空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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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凶兽进化

夜天邪?情敌?

李易心中一声苦笑,喜忧参半。喜的是母亲和妹妹都没事,而且来历大的惊人,传说中的不死族人。至于忧虑方面,李易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也不知母亲怎么想的,居然把妹妹嫁给自己?这不是添乱吗?虽说两兄妹从小到大,感情一直很好。但那是兄妹之情,绝不是男女之情。至少李易对童真……不对,现在应该是夜天雪。

至少李易对夜天雪,绝对是哥哥对妹妹的感情,里面不掺和半点杂质。而夜天雪对自己,是什么样的感情,李易就不得为之了。不过,从夜天雪没反对母亲赐婚这件事上来看,她对自己似乎……

哎,李易一下子头大起来。自己什么也没做,就糊里糊涂多了个强悍的母亲,而且附赠一个妹妹未婚妻,还有那名叫夜天邪的情敌。

这……这都是什么事嘛!

头疼间,李易忽地感受到一束幽怨的目光,投射到自己身上,下意识转身看过去。下一刻,心中的苦涩加浓了一份。幽怨目光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大小姐。

李易现在的未婚妻!

夜无眠说的是人语,唐糖自然能听得懂。其它方面,唐糖听的不是太懂。但唯独夜天雪这件事上,唐糖留了心眼。和李易确立关系,这都还不到一个月呢,就突然冒出另外一个未婚妻。这让唐大小姐,怎么不幽怨?怎么不心酸?

最重要的是,那个未婚妻,唐糖还见过。当时的她,还天真的以为,那是小姑子。现在看来,那完全就是一个抢她男人的竞争对手嘛!

唐糖心中有苦说不出。单从李易为了母亲和妹妹,可以抛弃袁世龙等所有人的性命。就可以看出,那母女俩在李易心目中的地位。唐糖想要从小姑子手里抢男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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