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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第2页)

[题解]

鲁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左传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公元前585年)就已称王。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春秋记事称之为“吴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实际上是贬称。而公羊传出于“诸夏”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甚至否认吴国“有君、有大夫”对春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本文就是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什么用“吴子”肯定吴国“有君”用“聘”肯定吴国“有大夫”的。全文层层设问,步步深入,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仁、深明大义,使吴国在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译文]

(春秋记载:)“吴子派札来(鲁国)访问。”

吴国本无所谓国君,无所谓大夫,这则记载为什么承认它有国君,有大夫呢?为了表明季子的贤啊。季子贤在哪里呢?辞让国君的位置啊。他辞让君位是怎么一回事呢?谒、馀祭、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干,兄长们都爱他,一起想立他做国君。谒说:“现在如果就这样仓促地把君位给他,季子还是不接受的。我愿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国君,最后把君位传给季子。”馀祭、夷昧都说行。所以几个哥哥在位时都勇敢不怕死,每次就餐必定祈祷,说:“上天如果让吴国存在下去,就保?v我们早点遭难吧。”所以谒死了,馀祭做国君。馀祭死了,夷昧做国君。夷昧死了,国君的位置应当属于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僚是寿梦的庶长子,就即位了。季子出访回国,一到就把僚当作国君。阖闾说:“先君所以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都是为了季子的缘故。要是遵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国君应该季子来做;要是不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我该是国君。僚怎么能做国君呢?”于是派专诸刺杀僚,而把国家交给季子。季子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我受了你给予的君位,这样我变成跟你一起篡位了。你杀了我哥哥,我又杀你,这样父子兄弟相残杀,一辈子没完没了了。”就离开国都到了延陵,终身不入吴国宫廷。所以君子以他的不受君位为义,以他的反对互相残杀为仁,称许季子的贤德。

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既承认季子是臣,就应该有君啊。札是什么呢?吴季子的名啊。春秋对贤者不直称其名,这则记载为什么称名呢?认可夷狄,不能只凭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季子是被认为贤的,为什么季子还不够条件呢?认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象个臣子;认可做人儿子的,一定要使他象个儿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儿子,就要在用语遣词上显示出这一点来。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王维堤)

[注释]

(1)聘:古代诸侯国之间派使者相问的一种礼节。使者代表国君,他的身分应是卿;“小聘”则派大夫。

(2)贤:用作以动词。季子:公子札是吴王寿梦的小儿子,古以伯、仲、叔、季排行,因此以“季子”为字。史记称他“季札”

(3)让国:辞让国君之位。据史记?吴世家记载,寿梦生前就想立季札,季札力辞,才立长子诸樊(即谒)。寿梦死后,诸樊又让位季札,季札弃其室而耕,乃止。

(4)谒:寿梦长子,一作“遏”号诸樊。春秋经写作“吴子遏”左传、史记称“诸樊”

(5)馀祭:寿梦次子,左传记其名一作“戴吴”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作“余蔡”

(6)夷昧:寿梦三子。左传作“夷末”史记作“馀昧”

(7)迮(zé责,又读zuo做):仓促。

(8)尚:佑助。悔:咎,灾祸,这里指亡故。

(9)谒(yè)也死:谒在位十三年,鲁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在伐楚战争中,中冷箭死于巢(今安徽巢县)。

(10)馀祭也死:馀祭在位四年(史记误作十七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在视察战船时被看守战船的越国俘虏行刺身亡。

(11)夷昧也死:夷昧在位十七年(史记误作四年),鲁昭公十五年(公元前527)卒。

(12)使而亡:出使在外。史记?吴世家所记与此不同:“王馀?t(mèi)卒,季札让,逃去。”认为季札是为让位而逃走的。

(13)僚:公羊传这里说他是“长庶”即吴王寿梦妾所生的长子,季札的异母兄。史记?吴世家则说他是“王馀?t之子”以公羊传为是。

(14)阖庐(lu闾):公子光即吴王位后的号,史记说他是诸樊之子,世本说他是夷昧之子。

(15)专诸:伍了胥为公子光找到的勇士,吴王僚十三年四月丙子,公子光请王僚喝酒,使专诸藏匕首于炙鱼之中,进食时取出匕首刺王僚胸而杀之。

(16)致国乎季子:把王位给季札。史记?吴世家谓阖庐刺杀王僚后即承吴王位,无让国于季札之意。

(17)延陵:春秋吴邑,今江苏常州。季札食邑于此,所以又号“延陵季子”

(18)不名:不直称名。古人生三月取名,年二十行冠礼,另取字。对人表示尊敬,就称其字而不称名。

(19)不一而足:不因为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与今义不同。

子虚乌有的“王莽撵刘秀”

说起光武帝典故与传说,除了一个“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外,还有一出有名的莫过于“王莽撵刘秀”了。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这句话史载于后汉书?皇后纪中,说起阴丽华的皇后纪,短短数百字,满篇记录的尽是刘秀对老婆大人肉麻兮兮的缠绵情话,这里不想讨论他俩的情事,想说的是那个上到评书、戏曲,下到传说、野史,无不演绎得绘声绘色的“王莽撵刘秀”

最出名的版本是单田芳的刘秀传,那里头的刘秀被王莽赶到河北,一路难逃,狼狈至极。话说刘秀上河北是不假,可人家上河北不是去逃难的,身份上顶的可是汉朝大司马(三公中掌兵权)的官职,当然他手上其实是没兵权的,但至少初去河北时他可没那么狼狈。真正让他变成丧家之犬的人,不是王莽,而是王郎。

王郎这人,在史书中记载原名叫王昌,人称王郎,冒名孝成帝的后代刘子舆,在河北集结势力。王郎的身份是真是假不作考虑,至少刘秀会在河北如丧家之犬般一路往北逃难的始作俑者是他没错。而所谓的王莽同志,按照史书记载,早该在刘秀奉了更始汉帝刘玄之命渡黄河持节北上前就挂了,尸首示众,舌头都被人拔了,死得那叫一个凄惨啊。

王莽生前和刘秀没有直接接触,两人之间的联系那叫一个八竿子打不着。因为王莽在时,天下大乱,作为乱军中一支的舂陵军,若能被王莽惦记在心的,也只有刘秀的大哥刘?t一人而已,怎么轮也轮不到刘秀头上。到了刘玄称帝,王莽记恨的首要对象更是转向了刘玄,作为更始汉朝的大司马刘?t则顺次排列,而刘秀这会儿仍是籍籍无名的更始汉朝一员小将(太常偏将军)。

王莽与刘秀最大的一次交集,应该要属那场著名的昆阳之战了。如果王莽会注意到有刘秀这号人物的存在,应该也是那场以昆阳为主战场的两万对四十二万的战役之后。其实那场战役起初本是刘?t预备攻打宛城,王莽倾国而出,试图解围宛城的同时灭掉绿林军。刘秀当时在昆阳,就好比刘?t把宛城当成主战场,那么周边的小城镇就成了次战场,当然刘秀也不是领导绿林军攻占昆阳的领袖,他只是个小人物,很小,很小的小人物。但问题是新朝四十二万人的军队浩浩荡荡从北南下前往宛城解围,经过的第一站偏偏是小小的昆阳城。面对大军压境(新军号称百万雄师),昆阳的领军人物纷纷选择跑路,当时刘?t还没打下宛城,如果昆阳这边撤退了,宛城那边也不用打了,绿林军就准备等死吧。刘秀这个小人物,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站了出来,从而站到了历史的巅峰上,如果一个舞台上对于主角都会刻意打上聚光灯的话,那这一次,刘秀让所有的聚光灯一下子都打到了自己身上。

昆阳没有失守,刘秀领导两万人击败了四十二万人,确保刘?t有时间妥妥当当的拿下了宛城。也因为如此,主战场本该在宛城的这场战役也变成了主场昆阳,于是史书上将这场绿林军与新军的决战性一仗称之为“昆阳之战”绿林军大获全胜,王莽可谓倾家荡产,再没有任何能力抵抗全国各地的起义军,于是绿林军乘胜追击,最终抢先灭了新朝,砍了王莽。

昆阳大战的聚光灯下,不仅王莽第一次注意到了“刘秀”这个年轻人,也让刘?t、刘玄,乃至绿林军全体首脑人物都注意到了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刘秀!

这里还要再顺便补上一个话题,很多人认为北上后的刘秀已经狼狈到姥姥家去了,也确实,他有那么一段时间被王郎的追兵追得连饭都没得吃,当时刘玄忙着迁都,也根本不会理会这个挂名大司马的死活,所以很多人认为北上后的刘秀娶了郭圣通占了大便宜。其实不尽然,刘秀娶郭圣通时,境遇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应该说被王郎追撵的日子随着刘秀抵达信都郡后已得到了扭转,后汉书记载为“光武即驰赴之,信都太守任光开门出迎。世祖因发旁县,得四千人,先击堂阳、贳县,皆降之。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举郡降。又昌城人刘植,宋子人耿纯,各率宗亲子弟,据其县邑,以奉光武。于是北降下曲阳,众稍合,乐附者至有数万人。”当时刘秀靠着信都郡人马为基础,又有上谷、渔阳两郡相附,七七八八算下来兵力上已有了不小的规模,可以说那时候挂名的大司马头衔还是帮他招揽到了一批人马。而且以刘秀“昆阳之战”的威名,手头上有了“数万人”难道不足以叫人刮目吗?再且,真定王刘扬下嫁郭圣通之前,刘秀靠着这点兵马已经开始有了自己下一步目标与策划。资治通鉴载:“秀以二郡兵弱,欲入城头子路、力子都军中,任光以为不可。乃发傍县,得精兵四千人,拜任光为左大将军,信都都尉李忠为右大将军,邳肜为后大将军、和戎太守如故,信都令万修为偏将军,皆封列侯。留南阳宗广领信都太守事;使任光、李忠、万修将兵以从,邳肜将兵居前。任光乃多作檄文曰:“大司马刘公将城头子路、力子都兵百万众从东方来,击诸反虏!”遣骑驰至巨鹿界中。吏民得檄,传相告语。秀投暮入堂阳界,多张骑火,弥满泽中,堂阳即降;又击贳县,降之。城头子路者,东平爰曾也,寇掠河、济间,有众二十馀万,力子都有众六七万,故秀欲依之。”城头子路有二十余万人,力子都有六七万人,这样占山为王的野寇势力,刘秀当时的想法是联合他们。而任光则更绝,对外发布“新闻稿”声称刘秀已经与这两路人马联合,拥兵百万。于是在这样的舆论与公众媒体宣传的大前提下,真定王刘扬带着他的十余万人马屁颠屁颠的在史书中首次亮相。

这场政治联姻,其实无关乎谁占了谁的便宜,刘扬也不是傻子,会白白把个外甥女嫁给刘秀,让“一文不值”、“一无所有”的刘秀占自己便宜。刘秀在刘扬眼中,就是一个世界五百强企业,而刘扬就好比一个银行总裁。银行会承诺巨额贷款的同时,也必然会要求受贷企业得是五百强啊。否则的话,谁又会理睬谁呢?刘扬不做这笔投资,自然有其他人争抢着做这个投资(当然投资是有风险的,不能保证百分百营利,投资失败的话也没法怪到任何人,只能说最后真定王的惨败取决于他在关键时刻太不懂进退)。在刘扬(集团)眼中,刘秀是个绩优股,在刘秀(集团)眼中,刘扬是宗室,宗室的名头怎么说都要比野寇来得正统和响亮,于是一拍即合,大家成了亲密的合作伙伴,而刘秀和郭圣通的婚姻,就成了这次合作的一份协议书。

有些人倒也想到了刘扬对这场联姻的功利性,不过好像又想得过歪了,说刘扬不嫁女儿而嫁外甥女,就是不存好心。这一个论据让我觉得很搞笑,汉人注重宗亲本家,话说别说真定王刘扬在宗谱上是报得上名姓的皇族子弟,就算是野沟沟里的刘氏子弟,也没法和刘秀结成儿女亲事的。因为从父辈血统看,他们是本家,是宗室,是一脉相连的,三国时的刘备靠的就是这样十万八千里的族亲才能自居为“皇叔”的。所以,如果刘扬不姓刘,我想他会很乐意嫁自己的女儿的,非常非常的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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