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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饿了,来弄点东西吃。”汉弗森绕过自己的弟弟,走到架子旁,抓了两块白面包出来,又拿了两条腌肉,捅开灶膛里的灰烬升起了火。
找一个干净的锅子刷上黄油,汉弗森将面包和腌肉放了进去,开始煎制,香味儿顿时弥漫开来。
一边翻动面包,汉弗森一边感慨:“还是跟着雷文男爵好啊!”
“是啊。”汉弗莱也叹了口气,双手抱胸看着桌面:“当年在唐纳德男爵治理的时候,咱们可吃不上白面包。”
咚的一声,汉弗森将盘子放在了弟弟面前,端着自己那份坐到了他的对面:“白面包?哈,那时候连灰面包咱们都吃不上。”
“你还记不记得那件事?好像是五年前了吧,也是个冬天,也是现在这个时候,咱们两个去千针丛林忙活了大半天,想要弄点木柴回来。”
汉弗莱苦笑一声:“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时候咱俩都光着脚,把家里仅有的衣服全都穿出来了,但还是冻得发抖,耳朵都要冻掉了。”
“由于没有斧头,只能够在林子里捡一点零散的树枝,忙活了大半天,只有不足怀抱的一捆木柴,想要回去的时候还赶上了暴风雪。”
“咱们两个跑进山洞里躲雪,谁知道那是棕熊冬眠的地方,咱们两个就和熊在一起待了足足两个多小时。”
“当时你可以一个人逃跑的。”汉弗森深深看了弟弟一眼:“我吓得腿软,动都动不了,我让你走,你偏不走,我用柴火打你,你反过来打我,差点把熊弄醒!”
“幸亏那熊睡得死,咱们两个才都活了下来。”
说到这里,汉弗森话锋一转:“其实,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要是熊真的把咱们吃了就好了。”
听到哥哥的话,汉弗莱的神色变得有些悲戚:“……我也一样。”
他的思绪似乎也回到了那一天。
他们两兄弟之所以要前往千针丛林,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生了病,始终不见好,他们是想弄些木柴,换一点钱,给母亲买药。
从熊口逃生之后,他们两个带着剩余的木柴回家,其实并不多,加在一起也就才五十来斤,可是去的时候没有人在乎,回来的时候,却遇到了“护林员”,告诉他们必须要把木柴留下来,因为那是安格尔男爵的财产。
“那该死的老东西!”汉弗莱恨恨啐了一口:“他早就看见咱们了,就是等咱们帮他收柴禾呢,简直就是个畜生!”
当时他们说尽了好话,却没有用,两兄弟只能够空着手回到家里。
然后两兄弟就见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惨像。
家门破了,血液泼洒了满地,他们母亲一只手臂扒着门框,被人齐根砍下,僵硬的身体被拖到了大街上,赤裸的身体上满是狼藉和血迹,还有马蹄践踏过的伤痕。
马贼们通常只在夏天活跃,但如果夏天没能够攒下足够过冬的粮食,也会从血腥高地上下袭击村镇。
兄弟两个是幸运的,躲过了前来洗劫的马贼,但他们两个都并不想要这种幸运,他们更希望自己当时在家里,能够保护他们的母亲。
或者,干脆被那只冬眠的熊吃掉,与他们的母亲在另一个世界相会。
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在雷文征兵的时候踊跃参军,之后远征血腥高地也从没有过丝毫动摇。
他们要亲手为自己的母亲复仇!
在雷文男爵的带领下,他们成功了。
尤其是当那些被绑走的女人被解救出来之后,一直缠绕在他们心中的梦魇终于消退,他们终于有理由活下去。
走出过去,走向未来。
“所以……为什么?”汉弗森看着自己弟弟的眼睛:“为什么,你要背叛雷文男爵?”
其实当自己的哥哥进屋的那一刻,汉弗莱就意识到自己被识破了,但当他听到这句话,立即抬高了声音:“我没有!”
“我从来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永远都不会背叛雷文大人!”
汉弗森针锋相对:“那你为什么要让维斯冬少爷去和安格尔见面!?”
“因为他不是雷文大人!”汉弗莱抬高了声音:“哥哥,从血腥高地上下来的时候,你说事情都过去了,但是不对,在我看来,很多东西永远都不会过去!”
“唐纳德那个混账究竟做过什么,我永远都不会忘!”
“要不是唐纳德那么挥霍浪费,雄鹰领的军队就不会被遣散,我们的母亲就不会死;要不是他把千针丛林交给了安格尔,咱们就不必受到那护林员的刁难,也许就能够保护妈妈!要不是闪金镇被划了出去,我们不必出那该死的城门税,就早能够有钱给妈妈买药!”
汉弗森大声道:“唐纳德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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