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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下山去玩,其实下了山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过。
闻遥生性贪图享受,妖族几位护法中就属他日子过得最为奢靡,之前伤势严重,被迫住在明善那个祖传的破烂房子里,心中是一百万个嫌弃也不够。如今终于下山,本想挑个喜欢的宅院直接占据顺便吃掉主人,但是转了一晚上还没挑中,无法,只好跑去赌场赢来大笔钱财,用钱购置宅院一座、豪华摆设无数和十来名下人伺候,在旁边指挥三天方才布置妥当,新家虽比不上妖界住所一根毛,但也并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小镇中突然迎来这样出手阔绰又背景神秘的人,本来应该引起居民热烈讨论,但所有人都被隔壁小石村青壮年被吸干血肉的灵异事件占据全部头脑,等反应过来时,闻遥和明善这对年轻夫妇已经在住下快三个月,再去询问只会惹来厌烦,只好作罢。
闻遥原型是身长数十米的黑蛇,还未化形之前靠着庞大身躯就能吓晕猎物,化作人形之后反而清俊儒雅,待人和善,很像是哪个富贵人家出来闯荡的阔少爷。闻遥自己也是这样编的,说自己父亲是京城高官,自己闲来无事带着妻子四处游玩,见此地山水宜人便住了下来。
众人时常能看见闻遥,却很少能看见他的妻子明善,即便是住得最近的邻居也不过和她见过几面,说她看起来年纪很小,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但是很漂亮很乖巧,就是有点怕生,永远都是她丈夫闻遥站在一旁牵着她的手一一作答,她默默听着别人聊天。
闻遥虽然喜爱凡人的热闹和那些毫无用处的精妙发明,但实在厌烦人类无聊的社交场合,他之所以选择在小镇住下,只是因为他觉得每天下山吃人走来走去太麻烦,而且明善家里实在太破,他根本住不下去,所以才购置豪宅家仆,并不是真的想要定居。他已经快把小石村的青壮年吃了大半,如今功力恢复七成,再吃几个就能带着明善回妖界老巢。
明善尚未发现他是蛇妖的事实,听他说自己是高官之子,想起之前他又说自己是孤身一人,觉得奇怪,忍不住询问闻遥的真实身份。
闻遥哄骗道:“我确实是尚书之子不假,但我与父亲关系不和,我出来这么久了你几时看到有人来找我?他不管我,我自然也当没他这个父亲,所以并不算骗你。”
明善以为戳中他父子关系不睦的伤心事,立马用手语跟他说对不起,自己不是故意提起这个话题的。闻遥捏着她的手亲吻掌心,逗她玩:“怎么,你想回去见公婆呀?”
闻遥为明善脸上羞恼神色心动,想着若是她愿意,自己找几个小妖变作自己父母给她演几场戏也不是不行。真是有趣,原来人类女子是这样的奇妙存在,几个月前他还想要掐死她,如今却对她怜爱心动,想要宠着她,愿意为她做许多麻烦事,想不到他堂堂妖族护法,居然也跟死对头简安这个蠢货一样,被一个人类女子勾引,牵动情绪,神魂颠倒。
想到这里,闻遥忍不住偏头亲她,笑着说:“不过,不过现在还不可以。”
明善疑惑看他。
“父亲要是知道我被一个守林人的女儿夺去清白,肯定要气得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才行,你舍得你年迈的公公这个样子吗?”不等明善回话,他又暧昧调笑道:“所以你得让我带个孩子回去才行啊。父亲若是看到孙子孙女,肯定什么气都消了,你觉得呢?”
闻遥并不是在说自己虚拟的尚书父亲,而是在想把明善带回妖界去见他自己的亲生父亲。他的父亲是蛇族首领,蟒蛇天性淡薄,即便是子女也相处得如同陌生人,故而闻遥此刻放肆抹黑长辈也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不对。
他看着明善慢慢羞红的脸,贴着她的耳朵说:“所以今晚上你要乖一点,给我生个孩子。”
其实他并不期待明善怀孕,首先人类的身体本就不能负担妖的成长,明善又如此弱小,要她怀上蛇妖的孩子几乎等同于让她丧命。其次他本来就不喜欢小孩,如今正是和明善浓情蜜意之时,又哪里舍得多出来一个孩子分去心力。说这些怀孕不怀孕的话,只是故意逗她,想让她晚上听话一点供自己玩弄,要是真搞出来一个孩子,没准他会直接掐死。
明善不了解枕边人其实是个冷血无情的大妖,只以为他在床上玩得过火,回到床下又变回面若冠玉温柔随和的贵公子,虽然心中对他有些畏惧,但毕竟已经嫁给他了,那还有什么办法呢。当晚确实十分听话,被男人玩到尿出来才发脾气推他的脸,这才停止。
情事过后,无限温存。闻遥抱着昏昏入睡的明善倒在床上说情话,仔细看她的五官轮廓,像是第一次看见人那样觉得有意思,眉毛眼睛嘴巴,仿佛是贴着他的心长的,因而呈现出让他心动的可爱,令他无奈的迷人,以及足以让他掌控的幼稚与天真。
小妻子,小哑巴,小宠物。闻遥摸着明善红润的唇静静地想,树妖简安确实不是一无是处,起码他很会给自己找情人。不过,闻遥为人睚眦必报,被简安打到昏迷的仇始终记着,在心中盘算,回去之后一定要先一步找到简安的人类宠物,如果死了就设计让简安殉情自杀,如果没死就带着简安面前当场杀掉。闻遥做事从来不留余地,凶恶无情。
明善眼睛已经闭上,看不到丈夫脸上弥漫的凶残杀意。
春去秋来,二人已经在镇中住下四个多月,冬天就要到来了。
闻遥是法力高强的蛇妖,已经不需要储存食物进行冬眠,但天性如此难以抗衡,他晚上出去吃完人,回去压着明善做几次,次日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能醒来,明善被他抱在怀里难以挣脱,只能躺着干瞪眼,气得用手去捏他的鼻子,把他叫起来。
闻遥只能无奈起床,懒散地亲她,问:“好吧,好吧。你想出去玩吗?”
说是出去玩,不过也就是在院子里散步,看看花什么的,并没有什么意思。
明善摇头,在他手上写:“书,教我。”
“好啊。”闻遥低头咬住她的手指。他很喜欢玩她的手指,就像有些男人总是会对着情人的红唇产生情欲一样,手指是明善的表达工具,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嘴巴。
外面狂风大作,闻遥是冷血动物并不觉得寒冷,只是用宽大外袍将她裹紧了再抱出去,路上碰见几位打扫庭院的家仆,看到主人衣衫不整,怀里抱着他的妻子,立马把头低了下去,不敢乱看。明善也觉得害羞,脑袋埋在男人怀里,等终于回到温暖的书房,在他怀里坐定之后才撅起嘴来,手指翻动,撒娇:“不可以这样,别人会看到。”
“没关系,他们不敢看的。”闻遥并不把除了明善以外的人放在眼里,更何况本就是来服侍他的下人,笑着说:“他们敢看,我就把他们的眼睛挖下来,给你赔罪。”
明善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玩笑话,手呆呆地停了下来。
闻遥立马亲她,把她亲得头脑发懵之后才松开,笑:“别怕,我只是逗你玩,别当真。”
于是又把自己的小情人抱坐在书桌前,胸膛贴着她脊骨教她识字,明善已经学会很多字,卖乖,主动在纸上写他的名字,笔画有些多的闻和遥,字迹像个孩子一样的稚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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