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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狼一(第2页)

吴兆阳微微一笑,“侯爷在说什么,小的不知。”

金吾卫带着尸体和钟有玉,连夜赶回京去。吴兆阳则留下来照顾钟无墨,带二少爷回莫归山。

错身离开,吴兆阳低声对林信说了一句话,“侯爷若要寻骨灰,可往北漠去。”

林信瞳孔一缩,待要再问,那人已经背着钟无墨,踩上灵剑消失在夜空中。

“不必追了,他知道的也不多。”朱星离叹了口气,拿过林信背上的雪寂查看。他看到林家夫妇的坟被翻了个底朝天,就知道出事了,便放出摸鱼儿寻了过来。

摸鱼儿既然可以用来求救,自然也可以用来寻人,只消跟着它跑便是。

“师父,我娘究竟是什么人?”林信举起手中的角铃。

朱星离有些讪讪,孩子大了,没法用“小时候冻蓝的”这种话糊弄了,“你娘,本名叫乌洛兰达苏,是可汗乌洛兰贺若的亲妹妹。”

林信和沈楼具是一惊,那些蛮人说是圣女,他俩都以为是跟大巫有关的,不成想竟是北漠公主!

“叮——”角铃自己响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应朱星离的话。

“那年蛮人大巫不知道犯什么病,非要她做圣女,还要拿她祭天,贺若竟然也同意。她不想死,就逃了出来,遇见了你爹。”朱星离把埋藏了多年的秘密说出来,自己也松了口气,拿过角铃来晃了晃,“这灵器,是兰苏用来找鹿璃矿的。”

乌洛兰达苏,有一项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来看东西。这角铃,便是挂在鹿角上的,一旦找到鹿璃矿,她便可以将残魂附在鹿眼上,看到具体的位置。

“不然你以为菁夫人为何喜欢你?”朱星离见徒弟脸色不好,便说话来逗他。林信没有继承他娘的能力,只是多少还有点影响,那些个小东西,就喜欢亲近他。

林信把角铃抢回来,珍而重之地捧着,“别乱动,这里面有残魂。”

“是么,那快些放了吧。虽说缺一点神魂不影响投胎,但终究不好。”朱星离摸出一盒朱砂,就要画阵。

“我不!”林信把角铃揣进怀里,那残魂是娘亲的模样,带在身边他还能时时看到。

人死之后,魂魄分离。魂归天,魄入地。只要魄没有散,就可以投胎。钟长夜那些人不能轮回,便是因为连魂带魄被林信捏了个粉碎。这一缕残魂是从神魂中分离出来的,并不影响轮回。

“缺魂,下一世身体会差。”沈楼低声劝他。

林信看看沈楼,紧紧捏着手中的角铃,“我想,再看看她。”

朱砂画阵,鹿璃聚灵,不需阴镜,便能看到魂影。浅浅的魂,在阵法中上下漂浮,懵懂地看过来。朱星离将这缕残魂一点点从角铃中剥离出来,切断她与角铃的联系,再放归于天。

“娘,我是迟诺,我长大了,你看看我。”林信看着阵法中的乌洛兰达苏,万分不舍,想把这模样刻在心里,不要再忘记了。

残魂眼神空洞地看过来,幽魂脱离灵器,渐渐变得明亮。缓缓升天的一刻,原本懵懂的残魂,突然开口,叫了一声:“叱奴。”

叱奴才是林信真正的乳名,在胡语中是狼崽的意思。只是林信不懂蛮语,以为是迟诺。

那声音,温柔清灵,与梦中娘亲哄他睡觉的声音一般无二。

“娘!”林信扑过去抓了空,残魂消失不见,就连朱星离画的阵也灭了灵光。眼前骤然一黑。

“信信!”沈楼赶紧接住他,人已经昏了过去。

朱星离还来不及炫耀自己的新阵法,就被徒弟吓坏了,赶紧拉住他的手看。这才发现,那满手的鲜血不是杀人沾上的,而是他自己的。手掌上的伤口崩裂,已经染了半边身子,只是他穿的衣服颜色暗,没看出来。

“这是咒术,得先去咒再止血,不然永远也好不了!”朱星离痛心疾首地说。

林信再次醒来,是在浣星海。屋子里点了草木冷香,满满的都是沈楼身上的味道。

窗外传来师父的声音,“哎,沈歧睿,我留在浣星海陪你过年,你高不高兴啊?看我对你多好,过年都没回家。”

玄国公沈歧睿不明意味地哼了一声,“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哎,不客气。我们朱家人都心善,特别是对老寡妇、老鳏夫。”

“朱亦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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