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话说这个时候的周昊,正优哉游哉的走在大街上,暖洋洋的太阳光照在身上,让他感到舒服极了。之所以要用这种遮遮掩掩方式,把弗拉斯要收拾戈登的消息传出去,说到底还是因为周昊实在太了解这些人的性格了。
在跟蝙蝠侠合作之前,戈登是一个固执的老头,对违反原则和正义的事情非常厌恶,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在哥谭腐朽堕落的环境中洁身自好。但如果自己冒冒失失跑到戈登面前,大咧咧的说洛布和弗拉斯要合谋整他,那么有很大可能性,是被戈登拉倒局长办公室对质,搞得所有人下不来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周昊于是不得不出此下策。
此外更重要的是,自己刚从火车下来,所有的行踪就处于洛布监视的状态,若是再不提个心眼,贸然跟戈登见面,怕是分分钟又惹出洛布的猜疑,花那么多钱反而前功尽弃,因此周昊只能利用记忆中对剧情的了解,选择在这个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跟戈登来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虽然这种做法不能第一时间让戈登知道自己是谁,但感情投资不同一般,保持一定的神秘感会使得对方更加记忆犹新,到了合适的时候,带来的好处远比一开始就暴露身份要强。
想到这里,周昊无奈的摇了摇头,顺手给自己点了颗烟,今天一大早开始就忙着勾心斗角耍心眼,一刻都没有停过,真是醉了。
此时已经差不多早上十一点了,哥谭各个街区已经焕发了生机,不辞辛苦的人们用一个个摊位将街道的空隙占满,开始属于哥谭底层穷人们一天的生计。
说实在的,周昊蛮喜欢这种地方,卖假冒药品的墨西哥老头,撅着大屁股给人占卜的黑人师奶,笑容满面推销廉价衣服的同胞,还是小吃摊边油汗琳琳做烤肉的红脖子鬼佬.....各种不同的人夹杂着嬉笑怒骂的市井口音,传入周昊的耳朵里,让他越发清晰的感到自己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而不是漫画中那薄薄的几页纸片里。
“哎,这个点回去阿卡姆区吃饭怕是要到中午了”周昊看了看天色,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到:“希望这里能找到些正常的亚洲食物....”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周昊这家伙实在被美国食物搞怕了。一开始也学着其他人那样麦当劳汉堡王点来做主食,可连续三天都是吃这些油炸食品后,周昊只觉得口角起泡,喉咙发炎,看到炸鸡薯条就反胃,实在吃到怕了。
而其他一些食物更是成了他眼里的黑暗料理,比如原本小资用来装小清新的奥利奥饼干,在美帝手里居然简单粗暴的丢入油锅,做成了油炸奥利奥,天知道过几天会不会见到同样被油炸的士力架?再比如一碗普普通通的蛋花汤,美版里加入了大量玉米淀粉,喝起来更加粘稠,味道也变得颇为诡异。而鞑靼牛排则直接是生肉配上可以把人呛死的肉桂,打上个生鸡蛋服用,差点没把周昊看吐了。
幸好阿卡姆区唐人街里有大量中餐馆,这才让周昊没有被饿死。
但眼下挤电车回去的话,正好是午间的高峰期,差不多一点才能到目的地,怕是又要错过中午的饭点。想到这里周昊决定先在这里随便吃点什么对付一下。
经过一番七绕八拐之后,周昊终于在一条非常不起眼的僻静小巷里,找到了家卖泰国菜的小摊。
“一份鸡肉饭,多加鸡排”
周昊找了个位置坐下,朝正在切肉的老板说道。
所谓鸡肉饭,也叫鸡油饭或者文昌鸡饭,最早起源于海南。20世纪初期,随着移民潮,这个菜式传至东南亚,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及泰国等地发扬光大,甚至成了这些地方的国菜。其做法是将宰杀洗净的肥鸡,放入调料细火慢煮,然后八九分熟的时候将香浓的鸡汤放入锅中跟米饭煮在一起(也可先熬好鸡油,再将浸泡好的大米,倒入小火慢炒,最后倒入鸡汤蒸熟),总之就是让鸡汤的鲜味透入米粒,每颗饭上都带有浓郁鲜美的味道,油而不腻,香气扑鼻,佐于黄瓜香菜和酱料更佳。
更难得的是,鸡肉饭虽然几经演变,但大部分东南亚人都把这视为海南的传入品,曼谷水门区一家40多年的老店就特意在招牌上注明海南二字,跟某些看到好东西就习惯性盗版成起源x国的棒子完全不一样。
摊位老板手脚麻利的将肥鸡切开,只取鸡脯和大腿上的白净好肉,摆放在香飘飘的米饭上,浇上层特制酱料,摘下些嫩绿的香菜和雕成花瓣的黄瓜片,外赠一碗鸡骨汤,不一会功夫热气腾腾的海南鸡油饭就端到了周昊面前。
眼见这份热食,周昊只觉肚里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从黎明时候不停奔走的劳累逐渐涌现,整个人只觉的一阵疲倦,连忙拿起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生活就是饿的时候能吃饱,困得时候有地方睡觉,无忧无虑一辈子就够了”周昊叼着鸡骨头感慨道:“待的还清了欠黑面具的钱,我大概能有过几天舒坦日子了吧.....”
谁知话音刚落,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怪腔怪调的声音:
“哟,哪里来的黄皮猪,居然敢出现到这里?不知道这里是我们雅利安会社的地盘吗?”
周昊闻言回头看去,只见六七个穿着夸张的家伙出现在了巷口,神情不善的打量着自己,就如同在菜市场挑选肥羊的样子。
鸡肉饭老板见此情景,很熟练的装作没看见,低着头一溜烟跑了。这几个混混似的家伙,没有搭理跑路的老板,反而不怀好意的盯着周昊,慢慢围了过来。
之前说过,哥谭的治安乃是整个美帝最差的存在。看样子运气爆表的周昊算是遇到了大白天拦路抢劫的勾当了。
原神:所到之处,磨损尽消 寡妇多娇 极光 光与剑之歌 同手不同脚 被系统选召的医生 传奇再现 呆毛王从大力开始的旅行 豪门真千金沙雕日常[穿书] 王者荣耀之高手无敌 重生80之先赚一个亿 灼烧 带着农场穿年代文 通天之路 重生后我抱紧了男神大腿 若春将逝 岁岁有松筠 龙鳞宝刀 末日降临:开局拜访帝国首富 大明:开局气疯朱元璋,死不登基
当年两家婴儿错抱,琼娘崔家商户女错位成了柳家官宦千金,奈何昏头要强,用力过猛,落得孑然一身的凄惨下场。这一次重活,她索性大方起来女配你好!什么?你喜欢我金贵的官宦嫡女身份?痛快换去!想要我冠盖京华的才女名气?不用客气!喜欢我那前途大好的倜傥夫君?请解衣慢用!什么还想要塞给我你前世侍奉的那位阴狠毒辣的造反王爷?...
关于娇妻太小,大叔乖乖宠她出生克死妈十岁克死亲姥姥十八岁克得从未见过面的亲爹差点破产之后被亲爹八万块卖掉,又被一千万转手给一个老男人听说老男人命硬,克死全家,谁沾上谁倒霉...
关于穿成六零小可怜,木系异能搞种植林绮从末世来到六零年代,进入一个饿死的傻子的身体内。她用半年时间也没能完全掌控这具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动作迟缓,说话不利索,双眼时常空洞无神于是,外面的人传林家老三不痴傻了,但成了弱智。总归还是个傻子。傻子林绮成了哥哥亲事上的绊脚石,在哥哥相亲接连失败之后,她被亲姐姐报名上山下乡,成为了一名知青。傻子林绮被安排了最简单的活,一开始,除了吃不饱,日子还算轻松。可没多久,痴傻却富有美貌的林绮被人看上了。傻子也有人娶?少见多怪,人是傻,又不是不能生。她好看啊,每天对着那张脸,心情好。把她嫁了也好,嫁出去后有人养她,她就不会拖累我们了。林绮嫁人也不是不行,只是嫁给谁,她自己选。林绮把认识的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挑中那个矮矮瘦瘦的少年。就你了。林绮道。架空文,拒绝考究!...
架空文,异能设定。双强微病娇双洁疯批双向奔赴副cp是楠楠~超偏执相爱相杀这个世上的所有异能者都被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唯独只一个人除外。倘若有一个异能者们最不想对战的对手这样一个排行榜,虞冰冰排第二,那没人敢排第一。她是有名的疯子,出道即巅峰,杀人无数,从未失手过,每次都用极尽变态的手段去折磨每一个对...
灰土上所有人都相信,埋葬在危险和饥荒中的某个遗迹深处,有通往新世界的道路,只要能找到一把独特的钥匙,打开那扇门,就能进入新世界。在那里,大地是丰饶的,就像流淌着奶与蜜,阳光是灿烂的,似乎能洗去寒冷和阴晦。人们不用再面对荒芜怪物感染畸变和各种危险的事物。在那里,孩子是快乐的,成人是幸福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灰土上...
这是一场由强吻引发的血案,夏晨曦本来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为了气死渣男,她随便找了个路人强行献出了自己的初吻,可万万没想到,这路人竟是渣男的小叔!小叔,我快要和你侄子订婚了,以后请你理我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