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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孟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李若格真实的饭量。吃了半桶饭,七八个菜,竟然还能干进去两大碗红烧肉。也难怪苏韶没日没夜赚钱,家里的生活还一直捉襟见肘,根源竟然出在李若格身上。练武的人,原来是饭桶。方孟转念一想,不对啊。秦元也是高手,饭量怎么跟普通人一样?难道是因为他的实力不如李若格的原因?貌似也只有这个理由。正想着,就看见张婶将剩下的红烧肉装进碗里。方孟不放心,提醒道:“张婶,现在天气热,这红烧肉过夜就会坏掉,一定要今晚就吃完,否则明天吃,会吃坏身体的。”张婶露出灿烂的微笑:“少爷多虑了,这么好吃的肉,我家那两个哪里忍得住留到明天呢。”她刚才也没少吃,毕竟第一次尝试这么好吃的肉食,能忍住才怪。此时,她对方孟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原来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少爷,竟然有如此高超的厨艺。“那倒也是。”方孟煞有其事的点头,我果然是有做菜的天赋。秦元早早端着一碗红烧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不太习惯跟女子同餐,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怕人家看不起他那野猪进食的吃相。云儿吃的时候也没有女孩子的斯文,倒是挺有孝心,撑得吃不下了,这才不忘给梁叔带一份。苏静舟在众人中算是最能忍耐得住欲望的人,虽然没少吃,但她的吃相还是那么优雅,还不忘文绉绉的评价几句。不愧是大家闺秀,就是有排面。与同为大家闺秀的李若格,完全是两个极端。“张婶,我爹回来别忘记把那碗提前留着的红烧肉给他端过去。”张婶每天要等方若臻散值回来才能回家,但是提前打扫倒是可以先做。“好的少爷,我会一直热着。”“嗯,对了张婶,刚才你一直在我身边,这红烧肉会做了吗?”做这玩意一次就行了,让方孟天天做,还不如杀了他。“大概会了,不过还要亲自动手才知道。”这么有信心?方孟笑道:“那好,明天你来做,我在旁边指点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可是……少爷,这饴糖和烈酒……我拿不到。”“这都不是事,我跟王同说,以后只要做红烧肉,你就去拿,就说我说的……不对,”方孟嘿嘿一笑:“明天做完,给王同送去一份,只要他尝过之后,我就不信这老小子还能给你使绊子。”张婶好像想到了王同追着自己给饴糖和烈酒的场景,也跟着微笑道:“好的少爷。”随后,方孟在苏静舟耳边低声道:“苏小姐,我回去练字了,你也尽早把李若格这家伙驯服,让她不要动不动就炸刺。”“我可是练武之人,不要以为你们说悄悄话我就听不到,”李若格正在埋头舔盘子,用她的话来说,这么好吃的食物,放了这么多好东西,一点都不能浪费,在听到方孟的话后,立刻抬起头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你继续,”在没有驯服这头暴龙之前,方孟还是尽量不招惹她为好。没多久,方若臻回来了。与他同行的还有金景,也就是金阳的父亲。这俩父子,还真是心有灵犀。一个先来一个后到。毕竟家里新增一人,怎么也要跟一家之主的方若臻通个气。“爹。”方若臻对金景道:“金兄,你先去进去等我,我一会就来。”“好。”与此同时,乖巧的云儿已经将茶沏好,端到正堂。“何事?”“今日我带了一个人回来。”“知根知底便好。”“是李冗大人的次女。”李冗。方若臻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不过对方的案子并不是他经手,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交集。“秦哥说,此女的武功在他之上,由她保护我,我不会有任何事情,所以我想让秦哥回到你身边,他在,你的安全会更有保证。”儿子长大了。方若臻欣慰的说道:“不必了,秦元跟了你三年,他已经不是单纯的护卫这么简单,我的安全你不用担心,这世上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霸气。方孟没想到,一向以文弱示人的方若臻,竟然还有如此舍我其谁的霸气一面。“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回去练字了,哦对了爹,今天我做了好东西,你可以尝一尝。”看到方孟离去的背影,方若臻终于笑了。因为方若臻经常会带人回家,所以张婶每天晚上都会留三人份的晚饭。方若臻刚坐下,张婶就端着饭菜过来。“老爷,这是少爷亲自做的红烧肉,您多尝尝。”说了一句话之后,张婶便走了。在外人看来,方若臻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但在方府的所有仆人眼中,方若臻是一个好主人,这么多年来,他从不对仆人肆意打骂指责,即便是犯了大错,也只是说几句便过去了,与外界传闻的暴虐完全不同,方若臻反而非常和善。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所以,即便外面如何议论,他们作为方府的一份子,也从不参与,反而会出言反驳。“方兄,孟儿看来是长大了,还知道给你做饭,不像我家那个小子,把我的一张老脸都丢尽了。”金景一想到自家那个不孝子,直恨得牙根痒痒,在外他都不敢说金阳是自己的儿子,虽然他说不说都没区别。若是他知道自己儿子还看小黄书,估计要原地爆炸,幸好,他还被蒙在鼓里。“金兄说笑了,圣人云:君子远庖厨,孟儿怕是自此以后做不了君子了。”“方兄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的那张老脸都要笑开花了。”方若臻微笑着打开盖在碗上的盖子:“先尝尝,看看这孩子的手艺怎么样。”金景吸了吸鼻子:“咦,还挺香,就凭这香味,肯定难吃不了。”方若臻也有些讶异,他本不对方孟的手艺抱有希望,只盼着能下咽便可,没想到刚一出场就给了自己一个大逼斗。“唔……好吃好吃,”金景可没有这么多心理活动,年轻时练就的手速此时完全展现出来,瞬间吃了三块滑腻的红烧肉。方若臻见他如此陶醉,顾不得想那么多,跟着品尝起来。“肥瘦相间,香甜绵软,入口即化,”方若臻享受的闭上眼睛:“真是人间美味啊。”金景可没那个闲情逸致掉书包,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多吃一点。当方若臻睁开眼睛时,碗里的红烧肉只剩下小半碗,他顿时怒吼道:“姓金的,你要不要脸?这是我儿子给我做的,你要吃,让你儿子给你做去。”“我要是吃了我儿子做的饭菜,你第二天就可以参加我的丧事了。”喜欢我爹是奸臣()我爹是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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