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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在付出了可以说是惨烈的代价后,黑狸拖着一头公鹿回来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就连脸上也因为在地上翻滚而灰头土脸带上了擦痕,但是在几个少年看来,这样的伤痕比最华美的羽毛头冠还要华丽耀眼,是对一个男人至高无上的赞许。

白鲤匆忙的从背篓里找出许多药草,捣碎了给两个伤员敷上,叶猴犹豫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石矛:“我去了。”

“你要干什么!”被药草刺激的龇牙咧嘴的浣三睁大了眼睛:“那可是硬蹄鹿,你空着手去,那就是送死!”

叶猴摆了摆手,不等浣三说完就走了。他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猴子那样,轻巧的在草丛里面移动,寻找着适合下手的目标。

“那一头就不错,挺瘦的,叶猴用点劲能打死,不过他又没带石矛,这可怎么办?哎哎,他怎么就给放走了?上啊傻子!”大概是手臂太疼了,浣三也不像平常那样对叶猴冷嘲热讽,反而像是一个唠叨的老女人一样叽叽咕咕。

就在浣三忍不住想将自己的石矛给叶猴扔过去的时候,叶猴终于动了。

但是他的目标并没有放在浣三认为的比较瘦弱的母鹿上,相反,他盯上的是一头正处于青年期的公鹿,刚刚和母鹿示爱失败,整头鹿都处于求爱不得的暴躁之中。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狩猎对象。

就像是长牙虎狩猎的时候也会先选择鹿群之中最为弱小的那个那样,人类狩猎的时候,为了安全和更高的效率,首先下手的也是猎物中跑得最慢威胁最小的那一个。

要猎杀这样一头公鹿,需要的是力气和高超的狩猎技巧。

很可惜,叶猴一样都没有。

他矮小,瘦弱,就算是拿着石矛都像是一个猴子。

但是他够灵敏,够轻,最重要的是,他足够快。

自然界中的叶猴是一种体型很小的猴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容易捕捉,这种常年生活在十多米高树顶上的猴子,习惯于在树顶之上跳来跳去,利用藤条树枝的回荡力量,它们可以轻松的跳到七八米外的树木上。

而叶猴能够成功捕捉这样的生物,自然是因为他更加灵敏快捷。

就像是一只真正的猴子那样,在公鹿还没有发觉的时候,他悄悄的靠近,然后一跃而起,拿出了在树梢间跳跃的本事,一下子跳到了公鹿的背上。

浣三骂了句脏话,低头去找自己的石矛,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叶猴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被公鹿掀翻在地,顺便被坚硬的鹿蹄踩成肉饼。

被骑的公鹿发了狂一样上下跳动,想将背上的敌人给颠下来,叶猴轻巧的体重帮了大忙,他紧紧搂着鹿脖子,就像是被绑在一起一样,无论怎样颠簸都毫不松手。

突然间,公鹿凄厉的叫了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一跳,又倒在地上左右翻滚,而背上的叶猴也随之滚落在地上,可以看到他随着发狂的公鹿而翻滚,但是他就像是在公鹿身上扎了根,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没有松手。

闹腾了一阵,硬蹄鹿渐渐的倒在地上不动了,脖子上有猩红的血水流了下来,染红了地上的草丛。

一直紧紧抱着公鹿脖子才没有被摔下来的叶猴从公鹿的身下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手上的陶刀上面有血水一滴滴的掉落下来。

就在刚才,他用这把锋利的陶刀割破了公鹿的喉部血管。为什么前面两个明显狩猎技术更好的人没能用这个方法呢?

很简单,因为他们还没有找到这种新刀具的正确使用方法。陶刀特别脆,无法代替石矛,但是它非常锋利,小时候摔碎过碗或者玻璃的孩子都知道,那些碎块一不小心就能划破手,如果用来割脖子的话,哼哼哼,对了,我说的是猎物的脖子啊。

这个也是写新的发明对狩猎和别的部落的影响,但是叶猴本身的特点也要考虑进去,因为他的动作足够快足够轻巧敏捷,不然早就被猎物发现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这也行?

“这也行?”

角马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是大河部落有名的猎人,周围部落都盛传了传说的勇者,硬蹄鹿有多么难以对付,他可是一清二楚。

可是眼下呢,浣三捕猎了一大一小两只硬蹄鹿,黑狸虽然只捕猎了一只,但是公鹿比母鹿和小鹿都更难对付,现在叶猴更是连石矛都不用,就杀死了一头青年公鹿。

硬蹄鹿什么时候这么好杀了?

三个少年狩猎了四头鹿,不管是哪一个部落,这都值得所有的人高歌庆祝,但是望着眼前的一切,角马却感到了浓浓的荒诞。

当看到叶猴的时候,这种荒诞的感觉更加强烈:

甜撩小酒窝  水晶翡翠白玉汤(赌石)  裙下之臣  被各路明星圈养的日子  沧桑知锦华  掌御天下  婚后玩命日常(颠鸾倒凤)  全民轮回只有我开了挂  【BG】不上床,就去死!  (NP/简体)  末世天灾:囤积女神空间百亿物资  神级剑魂系统  捡来的小垃圾[娱乐圈GL]  网游之神级盗贼  主播今天播什么  我才不做救世主  男宠!我当定了  须尽欢  御兽神皇  主宰之王  与万物之主恋爱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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