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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臻恬静于侧,让人见之难忘,明豪道:“我出去和朋友会面,两个妹妹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带?胭脂水粉首饰都可以。”
明荟摇了摇头:“我月钱快用光了,下个月吧。”
阿臻也跟着摇了摇头。
明豪见这个小妹妹又乖,长得又好看,自己心中也喜欢。今天出门恰好也要和温鸿见面,阿臻与温鸿的事情,八字也该有一撇了,回头得提醒提醒温鸿,别欺负自己这个可怜的妹子,不然明家饶不了他。
等明豪离开,明荟才悠悠的开口:“唉,爹爹许配给你的那个男人,还没有咱哥好看。”
明臻竖起了耳朵,认真看着明荟。
明荟又道:“他在京城贵公子中不算拔尖儿的。咱家虽富贵,上头也有更富贵的,和咱家差不多的也有,加上咱哥庶出,就有些人家挑三拣四,当年就有一些挑剔的小姐,嫌弃咱哥的脸长得黑,只有咱们嫂子慧眼识人才,觉得黑壮一点也不错,之后嫁给了他。”
明臻听的云里雾里,不过旁人讲话,自己安静听就是了,不要打岔。
“我的意思可不是长得一般人品就好,像咱哥这样正经能干的也算是罕见。只是,最怕的就是长得一般,人品也差,自己还没家世没本事,这样还不如捞个好看的饱饱眼福。”明荟锐利的眼睛看着明臻,“阿臻,你懂吧?”
明臻小鸡啄米点头:“懂啦。”
——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不过,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旁天琴觉得明荟说话也在理,这些天明荟挑衅来挑衅去,像只炸毛的猫在门口叫几声,也没有抓人咬人,所以她也不把明荟当成什么坏人,顶多就是有坏心眼也有好心眼的半大姑娘罢了。
再看安国公府里,姨娘众多,小姐众多,虽然罗氏不待见旁人生的,更不待见一些姨娘,看见明臻也不喜欢,却没有做过损害子嗣的事情来,庶女虽不如嫡女,可也衣着体面,月银也没有被扣过,算是治家有方的主母。
明荟点头道:“懂了就行。你虽然很可能嫁一般人家当正妻,不容易攀好的,但也要记住,对方真的是君子才能嫁,否则,他脸老实也好,脸像潘安也罢,都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明臻点了点头:“好!”
明荟好为人师,如今当了老师去教人,还是教什么都说好的明臻,自己心中也得意。
自从明芙出嫁之后,府上也没有同她太亲近的姐妹。明家八小姐前些年因为风寒夭折了,七小姐太烦人而且较真,成天嘴巴里嘟囔个不停,常常因为一点小事钻牛角尖,所以明荟不和她玩儿。
明臻倒也算有趣。
去太太院中的路有一段时间,明荟便和明臻讲一讲什么男人才是好男人:“最最上等的便是秦王殿下和康王世子。秦王殿下我见过,他长得太好看人也太厉害,所以至今未娶,寻常人入不了他的眼睛,你个小傻瓜更不可能,由于其他人和他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就不提他了,他以后大概和宇文家的小贱人联姻。”
之后便是康王世子。
明臻听明荟讲了一路的康王世子,从骑马有多好看,到酒量有多大,甚至平常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知道了。
当然,明臻听什么忘什么,听进去的都是天琴和新夜。天琴和新夜都见过康王世子,人确实很好,生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但远远没有明荟讲的这么夸张。
……这位世子是明荟的未婚夫,情人眼中自然出西施。
明臻眼中的祁崇还是天底下最好最善良的男人呢。
一直到了安国公夫人这里,明荟仍旧意犹未尽,她坐下来忙喝了杯茶润润嗓子。
明臻也小口喝茶。
罗氏见明臻脸色苍白,一路走来似乎出了一些汗,虽然不喜爱明臻,迄今也在记恨自己身边的嬷嬷因明臻而死,但人是安国公下令打死,正如无法怪罪安国公一般,她也怪罪不了明臻,只能不喜爱罢了。
家中女孩儿该管还是管一下,所以罗氏道:“是不是身子虚?这样可不好,年龄不小了也该照顾好身体,库房里还有一些人参,天天喝一点参汤补一补。”
明臻不大爱喝参汤,她摇了摇头:“谢太太关心,阿臻感觉身体还好。”
明荟道:“都是因为总在房间里睡觉,天天歪着身上就有了病根。多出去走走才好,看你这张脸就知道一定没有多出门。”
看着明臻一身冰肌玉骨,明荟又酸了:“为什么家中的女孩儿只有她最白?我用了十年的珍珠粉,都没有白成阿臻这样。”
家里姑娘公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像明义雄。
罗氏道:“阿臻像她生母,她生母就像月亮一样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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