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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由于还处于外围地带,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当然也没有打到什么满意的猎物,只有几只野禽,就地拔毛生火烤了吃掉。夜晚他们分批次休息,保持警戒,一夜无事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清晨,他们继续往林中深入搜寻。就这样,他们往林中越走越深。突然,前头的猎户打了个手势,示意前方有状况。没一会,一名猎户快速的返回说道:“前方地上有浓重的血腥味和部分皮肉残渣,看情况是血牙猪的。”一猎户说着,手里拿出一块皮肉,上面有几道深入皮肉的爪痕。看到这个情况,众人的面色显得有些凝重。丁父几位头领上前查看,“这是青风狼所为。”丁父分析道。“根据打斗现场的痕迹,预计狼群怕是有十几头。”地上狼群淡淡的脚印及数量,有经验的猎人都能看得出来。以丁家村这个30人小队,若是遭遇这群青风狼,怕是会有所伤亡,这让大伙心情有些沉重。青风狼一般不会外出到山林的外围区域,因为它们知道外围遇到人类的概率很高,所以一般活动范围大概在深入密林七八十里路程的区域之内。这次他们未深入外围多少里就遇到这种情况,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青风狼不想遇到人类,因为它们知道这些人类能够伤害到它们。同样的,猎户也不希望遇到它们。青风狼这种野兽最是难缠,行动敏捷,攻击力强,凶残狡诈还特别记仇,被它们缠上很少有队伍能全身而退的。对于猎户们来说,最不愿意的就是遇到这种猛兽。希望狼群猎食完后返回领地,否则……大伙没敢往下想。虽然不希望遇到青风狼,但该做的预防还是要做的。随后,队伍的阵形做了一定的调整,行进的路线也有意避开了青风狼的方向。幸运的是,他们当天并没有遇到青风狼。期间他们又射杀了一些禽鸟走兔。还采挖了十几株珍贵草药,比如银叶草、宁神花、地根草等。入山第三日,吃完干粮,队伍继续往里搜索猎物。全程丁铭只观察思考,很少说话,一路配合队伍行进。直到快到中午,前头示意停下。原来领头的猎户发现前方稍远处有两头彩纹鹿在低头吃草。彩纹鹿皮毛有三种色彩,棕色、白色和少量金黄色,因此得名。此鹿性情温顺,伤害性极低,鹿茸有极高的药用价值,鹿肉细嫩鲜美,稍加烹饪即可成为美食。身上的皮毛光滑柔顺,色彩亮丽,深得大户人家女性的喜爱。此鹿全身上下都是宝,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是猎户们最喜欢的猎物之一。丁父作为领队,决定将前方的彩纹鹿交由队中的几个小子去捕杀。一来没有多少危险,二来可以锻炼后辈的捕猎技巧。丁父的建议当然没人反对。很快被点名的几个小子就准备妥当,其中就有丁铭在里面。老猎户面授提点了几句,然后就出发了。只见几个小子背负猎弓,呈散形缓慢地悄然接近,期间轻柔地踩着脚步,以免惊动到前方的彩纹鹿。这种动物的胆子很小,且警觉性非常高,即使边吃着草耳朵亦会来回摆动,随时留意周围的动静。它们时不时吃一口抬起头来四处张望,一旦觉察不对就会立刻奔走。因此,想要捕杀这种猎物得非常小心和有足够的耐心。看似不远的路程,也足足耗了小半个时辰,几个小子才慢慢靠近了可射击彩纹鹿的距离。后方的大伙也是为前方的几人捏了把汗,越是靠近猎物越是要有个好心态,平心静气不能急躁。所幸前方的几个小子并非初出茅庐,最终他们成功地接近了目标并处于最佳的射击距离。丁铭内心兴奋且激动,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目前处在的位置很靠前,为了能一击而中,摸近大概距离彩纹鹿三十多步距离的灌木丛边。一人多高的灌木丛很好的隐蔽了他蹲下的身形。丁铭看了看,其他几位小伙伴都摸到了有利的位置,彼此眼神交流了下,微微点了点头,决定开始捕杀。只见几个小子缓缓的取出弓,抽出箭矢,搭箭瞄准。可能是感到氛围不对,彩纹鹿似乎觉察到了危险,它们停下了吃草,抬头反复张望。就这时,“嗡嗡嗡”一阵声响,数支箭矢几乎同时射出,以破空的高速直奔猎物而去,“咄咄咄”,箭矢入肉的声音微微传来。两只彩纹鹿应声倒地,身上的要害各插入几支箭矢,哀鸣了几下就不甘的断了气。几个小子兴奋欢呼的跑了出来,来到他们的战利品前相互拥抱庆祝成功围猎。后方的大队也快步上前,一阵鼓励和夸奖,直言干得不错。收拾完现场,时间也到了申时,也就是下午三点左右。两头彩纹鹿是目前入山几天来最大的收获。此鹿体型不算多大,就是丁铭也可扛着走。鹿血是个好东西,趁着新鲜热乎,每个人都喝了几大口。众人商量了下决定在此地休息一晚,明天再出发。众人配合分别寻找干柴生火烧水搭帐篷,完了时间还早,除了少数人负责警戒,其它人可以周围走走,也许运气好另有所获。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丁家父子一起往一个方向走去,路上父子俩有说有笑。“爹,您看,那边的山为何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呢?”丁铭指着远处的一座山好奇的问道,此山与周围山峰显得格格不入,很是突兀。“哦,你说那座山啊,为父曾经去过,那叫赤磺山,整座山到处都是赤磺石,土黄色的石头,散发特异的臭气,很是刺鼻,据说是有毒的玩意,为父也不知晓原因,反正这座山啊,既不生长花草树木,也没有什么猎物会到那里去。”“赤磺石?难道跟地球的硫磺石矿一类的矿山吗?”丁铭心里暗自在想。“在赤磺山的东边,那里有片野果林,生长着许多果树,品类还不少,是黄尾猴的地盘,偶尔我们也会往那里去,收集些果子回来酿果子酒,运气好的话,嘿嘿,还能找到黄尾猴收藏的果子酒。”丁父一边说道一边回忆以前的种种。“黄尾猴还能酿酒不成?”丁铭感觉稀奇。“呵呵,你可不要小瞧了它们,它们会采集各种吃不完的果子,放到些树洞或者凹石坑里,堆积的水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就会产生种液体分解出来,味道跟果子酒口感差不多,说是会酿酒也不算错。”丁父微笑着解释道。丁铭听了暗暗称奇,真想此刻就去见识见识。“咦,爹,您瞧,这是不是株三叶参?”丁铭指着不远处草丛里的一株植物问道。走近一瞧这确实是一株三叶参,参龄大概有百年以上的样子。这可真是个意外的收获,单凭这株药材,外商收购大概能换来不少好东西。父子俩兴冲冲的就着手开挖了起来。大概酉时太阳快要落山前,众人纷纷返回。吃了东西安排分批休息和警戒,一夜无事。喜欢蝼蚁鸿鹄()蝼蚁鸿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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