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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颓丧士风一(第1页)

一听到来的人是侯朝宗,孙元忙将头转了过去,这可是穿越到明朝之后他所看到第一个历史名人,自然要一睹为快。冒襄虽然和现在的他是老乡,可因为自己在如皋身份卑微,像这种上流人物,他是接触不到的。

侯朝宗这人在历史上并没有做出过什么不得了的功业,之所以为后人熟知,还不是因为《桃花扇》。在现代社会读大学的时候,孙元可是读过这本书的,甚至将老电影也搜出来看过几遍。

此刻定睛看过去,却看到楼梯口站在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文士,白面无须,相貌比起电影上来说却要英俊许多。只不过,他脸色显得有些不健康,印堂青忽忽的,看起来也没什么男子汉气概。

实际上,明末士风颓丧,自王阳明之后,已鲜见那种刚健的汉唐之风。

侯朝宗身边则站着一群官员,其中有一个正二品的大员,不用问,定然是挂尚书加衔凤阳巡抚杨一鹏。

果然,众人纷纷拱手见礼。

“见过杨巡抚。”

“见过方域兄。”

侯朝宗和杨一鹏自然也同时拱手微笑回礼。

等到杨、侯二人入了首座,孙员耳尖,就听到旁边有人问侯朝宗:“方域兄,听说这顾横波是你的红颜知己,你这次去南京参加秋闱,顾眉竟千里来迎,当真是让人又羡又慕。托方域的福在,咱们今日总算可以聆听顾横波的歌喉。顾横波号称南曲第一,可韶花魁的容颜才艺小弟也有见识过,非是凡品,难道侯兄就不怕那韶花魁赢了这一场?”

侯朝宗笑了笑,正要说话,旁边的杨一鹏就摇头晃脑,一副大名士派头笑道:“所谓才艺比试,虽说比的是歌舞,但实际上却是诗词之争。伶人色、艺固然是比试的标准之一,却不过只是表象,而所演唱的诗词才是其中的关键,朝宗的诗词,已是一流,当今凤阳又有谁能强过他?”

以杨公公在凤阳的名声,这次比试,估计也不会有才子、名士替韶虞人作新诗。最后,还得杨泽亲自执笔。

正如杨一鹏所说,实际上,风月行的一流人物谁不是经过十多年的训练。无论是容貌、舞姿还是歌喉,都相差仿佛,却不是那么容易分出高下的。秦淮河有画舫上百,如顾眉这种清馆人至少有百人之多,可为什么顾横波就能被人称之为南曲第一呢?除了她本身才艺出众之外,关键是不断有当世第一流的文学大家替她写诗做词。

打个比方,清馆人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明星,要想保持人气,就得不段推出新曲目。

侯朝宗自从和顾横波认识之后,就替她作过十几首新诗。每出一曲,都能在坊间传唱一时。侯之于顾,就如同后世的御用词曲作者。

杨巡抚不认为韶虞人能够在仓促之中寻到一个可以与侯朝总比肩的诗词大家,至于杨泽,还不够分量。

呵呵,这次如果能够让杨太监未来的夫人输一个灰头土脸,也变相地打了那狗阉贼的脸。

“巡抚说得是。”众人都纷纷附和,面上都带着兴奋,想看看等下那杨老狗如何出仇。

至于侯朝宗,则是一脸的平静,这又叫众人心中佩服:好个侯方域,这养气工夫当真了得,想来定是胜券在握了。

正在这个实在,楼板又是一阵响,凤阳守备太监杨泽穿着大红宫装,带着两个小太监满面春风地上来了。

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目光落到孙元身上,善意地点了点头就回自己座上坐定,和杨一鹏、侯朝宗等人谈笑风生起来,面上丝毫看不出一丝紧张和担忧。

看到杨太监如此笃定,众人都小声地议论起来。

“这杨公公好却是安然,难道他已经准备好了合用的新诗?”

“不不不,杨泽来凤阳之后,也有不少诗词流传出来。小弟说句实在话,杨泽的才情还是有的,不过,比起侯朝宗,却是萤火与浩月。”有人小声冷笑。

“难不成他请了什么足以和侯朝宗一较高低的大才子出吗?”

“不不不,不可能。”又有人摇头:“最近没听说过有什么大名士来中都啊!”

……

孙元听得心中好笑,说起侯朝宗这人,抛开他的人品不说,学中文出身的自己最清楚不错。这个侯朝宗在文学上成就主要是散文,他提倡学习韩愈、欧阳修,尊唐宋八大家,以写作古文雄视当世。可若说起诗词,其实真不怎么样,虽说有一本《四忆堂诗集》面世,可说句实在话,里面的诗写得实在不怎么样,其中或许有几分小机灵,但多的却是陈腐不堪的匠气。否则,《明诗别裁集》上怎么没有收录他一首诗作。

他现在之所以以诗词闻名,还不是世人摄于他的才子大名。

而自己抄袭的这首诗则是明清诗词的颠峰之作,孙元信心,等下韶虞人一开始演唱,在座众人不知道会震惊成什么模样?

突然间,他内心中反有些迫不及待了。

既然杨泽和杨一鹏两人已经入座,今晚的宴会也正式开始了。各色山珍海味如流水一样送上来,每桌旁边都侍立着两个奴仆,殷勤地给客人们送着热毛巾。

孙元本就对美食有兴趣,当下也不去想其他,寻了个位置坐下,也不管认识不认识,就和旁边的书生们边吃边聊起天来。

他本就是业务出身,口才了得,又做文人打扮,不片刻就同身边的书生们混得熟了。

吃不了两盏,突然间,前面传来一声清脆的牙扳,然后就有胡琴幽幽拉响。

席间众人小声地骚动起来,孙元身边一个姓匡的书生兴奋地叫了一声:“开始了,开始了,比试开始了。太初,参加今日宴会的女子都是上品,得好生看着?”

这个书生乃是一个秀才,姓匡名超人,是凤阳城中一官宦子弟,是个有名的纨绔子弟,风月场上的常客。孙元在现代社会也是个贪玩之人,诸如东莞这种地方,也陪客户去过。先前和这书生一席攀谈下来,匡超人顿时眼睛放光,禁不住说起了粗口:“我操,想不到太初兄竟也是个风流种子,冰火、漫游……我操,真叫人耳目一新啊……太初,你我一见如故,等下散席之后,不如去小弟府中住上两日,咱们抵足而谈。”

孙元心中一喜:抵足而眠就免了,反正我今晚也没处可去,去这匡超人家住一晚上,吃个大户还是可以的。东莞那地方的全套大保健……和风流种子他娘的也没什么关系吧?

于是,他就点了点头,微一拱手:“恭敬不如从命,多谢超人兄。”

匡超人满脸欢喜,说,如此,等下散席之后咱们就一道坐车进成,小弟的马车就停在别院门口,路上你再同我细说说那什么苍龙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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